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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巢教務組]
110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流程。

發佈人員:燕巢教務組|公告日期:2021/12/30

一、本校畢業生離校手續採用網路辦理。

 

二、畢業生請於111年1月17日起登入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逐一審查各項離校關卡是否通關,依序為系辦-體育室-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國際事務處-總務處出納組-圖書資訊處-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校友服務組-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師資培育課程組-教務處 (附件一)。

 

三、修習師資職前教育畢業生應於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修習學分審查認定;欲放棄師資生資格者,請填寫「放棄師資生資格申請書」,並繳交至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

 

四、研究生學生須先填寫碩博士生離校同意單,填寫完畢後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方可辦理離校,若有兩位指導教授以上者需所有指導教授皆簽名同意後送各系辦公室存查。

 

五、畢業生確認各單位離校手續完成,且所有修課科目成績到齊後(含操行成績),請依所屬校區分別至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辦理以下手續:

(一) 繳交學生證(過卡後領回)。

(二)畢業學位2吋照片1張,並領取學位證書。

(三)研究所學生需另繳交畢業論文平裝本1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