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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巢教務組]
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暨轉系申請事宜。

發佈人員:燕巢教務組|公告日期:2022/2/9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暨轉系申請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辦日期:自111年2月21日至111年3月1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表各項資料應填寫完竣,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教務處和平教務組(和平校區學系)或燕巢校區教務組(燕巢校區學系)彙辦。


三、師資培育生轉入非師資培育學系、並行學系時,即喪失其師資培育生資格。


四、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名額有缺額時方得招收轉系生。


五、公費生如欲轉系,於轉系確定時,須放棄原公費生資格。


六、申請表及各學系轉系標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