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112學年度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學生名單及注意事項。
依據: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及「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1.112學年度學士班核准修讀輔系學生50名、雙主修學生21名,核准名單如附件。
2.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學生,請依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該學系選課時間及注意事項辦理選課。
3.每生以修習一輔系為原則,同時申請輔系及雙主修者,核定公告後需擇一修讀, 違反者撤銷其修讀資格。(「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及「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三條)
4.同時申請二個輔系或同時申請輔系及雙主修者,請於5月31日起至和平教務組或燕巢教務組申請擇一修讀。
5.本公告暨核准名單於本校網頁首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