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高雄市政府環保局110年1月28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031160800號函辦理
2.本(110)年度春節連假共計7日(自110年2月10日至2月16日止),為妥善管理環保署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安全,並預防及因應春節期間災害事件之發生及緊急應變,請各相關實驗室提高警覺,以維護公共安全,俾使民眾安渡春節
3.春節期間毒化物運作若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汙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之虞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時,運作人應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於30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轄市政府主管機關
4.事故通報專線:110、119、高雄市政府1999服務專線或毒災應變專線0800-066666
5.謹附上高師大緊急應變通報圖,請卓參
感謝協助!敬祝新年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