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環安組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2月20日環署化字第1118126506號修正發布「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第5項、第14項及第2項附表2、第3項附表3、第4項附表4。

二、本次修正重點:

  • (一)強化有機錫化合物管理,調整氧化三丁錫、氫氧化三苯錫等有機錫化合物之毒性分類,並禁止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或製造殺生物劑。
  • (二)增列氧化三丁錫、氫氧化三苯錫等之應於規定期限完成相關事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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