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7
115年3月27日(五)辦理「常見機械危害預防教育訓練」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
二、目的:提昇實習場所危害辨識及預防知能,確保操作機械設備的安全。
三、教育訓練資訊如下:(課程表如附件)
(一)時間:1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1時。
(二)地點:燕巢校區科技大樓3樓380演講廳。
(三)對象:工設系、工教系全體師生及系所環安衛負責人。
(四)講師: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高毓婷檢查員。
四、本次教育訓練將提供出席人員誤餐餐點,請於1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中午前至https://forms.gle/DkBGARejqahJskXx6 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