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研究所學分費」、「大學部延畢生學分費
(含雜費)」、「音樂系第二階段音樂指導費」 ,即日起請自行下載繳費
單繳費。
二、繳費期限至107年11月5日,逾期無法使用「信用卡」繳費。
三、請同學至學校首頁/資訊公開專區/課程學習輔導/【學雜費入口網】自行下載,
請勿重覆繳交。
台銀學雜費入口網 https://school.bot.com.tw/
選【學生登入】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學號】登入後下載
四、請持繳費單至台銀各地分行、郵局、超商或以信用卡、ATM等方式繳納,
如須現場繳費證明者請至台銀以臨櫃方式繳費。
五、「大學部延畢生」修習9學分(含)以內者,除收取學分費外,並依所屬學
系之標準按修習學分數比例收取雜費,即【學分費+(雜費×學分數/9)】;
超過9學分者,仍繳交全額學雜費。
六、經本校核准出國之交換學生「大學部延畢生」須繳交本校全額雜費;「研究
所學生」須繳交本校學雜費基數。
七、學校不再提供紙本繳費單,如有疑問請暫緩繳費,並與本組聯繫後再持正確
繳費單繳費。
八、出納組洽詢電話: 07-7172930 ( 研究所:分機1368;大學部:分機1363)
總務處出納組敬啟 1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