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所得扣繳規定每月給付薪資時,須按各薪資受領人「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扣繳稅款。
二、 同仁可至本校出納組網頁「檔案下載」區,參考「109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做最適宜之扣繳稅額填報。
三、 配合本校四省政策,若未達扶養親屬人數為零之起扣標準薪資所得額84,501元者,可免填「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
報 表」;惟同仁如希望按月扣繳者,請填送「雖未達起扣標準仍要從薪資扣繳稅額之申請表」,出納組配合辦理 。
四、 依規定「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須逐年填寫申報,若未於期限內提送申請異動者,則依前已填報之扶養親
屬為準。
五、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出納組張小姐(分機:1364)查詢。
總務處出納組敬啟 108.12.27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出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