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訂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節約能源措施行動方案
摘錄節約能源措施行動方案第2條內容
二、 本校各辦公室、會議室、教室、實驗室及研究室等空間,應依下列規定方式使用空調或冷氣機:
(一) 室內溫度控制在適溫(26-28℃),並每月至少量測一次室內溫度。
(二) 中央空調與分離式冷氣不可同時開啟,並優先以開啟中央空調為主。
(三) 中央空調於上午9:00 開啟及下午16:30 提前關閉中央空調系統;冬季12 月至隔年2 月止中央空調及冷氣開放時間以上午10 時至下午3 時止,於冬季期間需開啟空調或冷氣單位者,應述明原因事前向本校環安組登記使用需求,並訂定室內空間通風改善計畫送本校節約能源小組審議。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節約能源措施行動方案詳細內容請洽環安組節能專區公告
本案依據 106年第 1次節約能源執行小組會議與105學年度第5次行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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