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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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2學期指導教授申報相關事宜
公告日期:
2026/06/03
碩士班
修業要點規定:
最晚於碩士班入學後第二學期的第16週結束前
碩專班
修業要點規定:最晚於碩士班一年級下學期的第 16 週結束前
相關表單
指導教授申請表【
PDF
】:115年6月12日前(114-2學期)
論文研究領域暨指導教授晤談表【
PDF
】【
DOC
】:最晚於論文發表前交至系辦
發佈人員:
卓夢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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