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0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師資增能課程(13)-高雄6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2日臺教師(三) 字第1100043122J號函辦理
二、開設系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三、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
四、招生類別、科別之名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師資
增能課程1班,30名(至少25人開班)
五、開設學分數:6 學分
六、預計教學時間:110年1月8日至111年2月12日。
七、上課地點:本校燕巢校區(82444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九、薦送對象資格、通知教師報名順序:
(一)薦送對象資格:(依教育部提供之名單已於四月通知並請其報名)
- 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 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 第四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二)因尚有名額,由師培大學自行招生。其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 第一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 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者。
- 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目前未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教師。
- 第四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上開所述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為:生活科技(工藝)、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