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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推廣組]
109學年度第2學期管理研究碩士學分班(59)-開課及研習須知

發佈人員:企劃推廣組|公告日期:2021/2/17

109學年度第2學期管理研究碩士學分班(59):

「進階管理學專題研究」

【開課及研習須知】

一、開課名稱及開設時程 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科目名稱

時數

授課教師

上課時間

上課教室

進階管理學專題研究

(2學分)

36

事經系

專業師資群

110.2.18(四) 

~110.5.6 ( )

( 12 週)

每週四晚間 6:40 9:20  (每週 3 小時)

本校和平校區

 

教育大樓51505

註:上課教室暫訂於上述教室,如有調整至專業科目教室,將於上課時間另行公布。

 

率取學員:

李東融

蔡雅惠

蕭欣怡

林寓毅

蕭美如

蔡南成

蘇建誌

曾俊璇

許芸甄

陳美琪

黃凱鈴

蔡曜陽

朱庭逸

林怡君

 

吳明暾

陳麗玲

何其芬

陳怡潔

 

葉穎瑾

陳祥慧

張瑜庭

江岱霙

 

 

統計到2/17止

 

 

二、開課當天需完成事項

(一)校對個人基本資料。

(二)補繳照片。報名時已繳交者可無須重複繳交

領取學費收據。(3週上課發放)

三、學員配合事項

    (一)學員證 (3週上課發放)

1.本課程憑證上課(每堂上課請攜帶學員證),並請妥善保存。

【如第1週後報名之學員,則無提供本校圖書館條碼】

2.為維謢學員權益,本課程禁止旁聽,敬請配合。

    (二)圖書借閱  ※依據本校圖書館【借書規則】辦理

1.學員可持本學院學員證至圖書館借閱書籍:每位學員每次可借書10冊,每次借期4週。

2.本項權益僅限本人,不得轉借,且研習期滿自動停權。

3.學員於課程結束前需繳回所借圖書並繳清逾期罰款後,始予核發學分證明書。

    (三)請假程序:

1.學員請假請依相關規定填妥「推廣教育學員請假單(學分班及非學分班適用)」
  經授課教師簽章後送交本學院企劃推廣組。

       2.請假時限如下

(1)非病假:請假應於事前申請(並填寫事由),逾期不予受理。

(2)病假:請假手續可由同學代理,最遲應於到校上課時完成手續。

      ※假單填寫完畢,如當日遇不到老師,可先繳交登錄後,再請授課教師簽章。

    (四)停車事宜:本校週一至週五不開放入校停車,汽機車可停放於校區外附近停車格。

四、退費相關事宜

    (一)退費標準(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1.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班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

2.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半數。

3.自實際上課日算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退還學費。

   (二)注意事項

1.退費標準日期之認定,以本校收到書面退費申請表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表格可至本校進修學院網站「表格下載」「企劃推廣組」下載。

3.「具領人(申請人)簽章」欄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

五、核發學分證明規定

1.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

為曠課(曠課1小時者作缺課2小時計)。缺課總時數若超過上課節數二分之一者,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

2.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3.學員修業成績及格(70分)且符合出勤規定者,方核發學分證明。

4.若考進本校相關系所在職專班,且已於入學前取得學分證明,可依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得否  

同意由各該系所負責審核

5.具公務員或教師身分修讀本課程,可依結業情形登錄公務員或教師進修紀錄。(學分班為實際核

發之學分數,研習班為實際出席時數)                 

六、其他

   (一)若因颱風、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其不足之時數,另擇期補課。

【注意】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課,以高雄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為準。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七、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1729303661~3665(企劃推廣組)

傳真電話:07-7110686

網址:高師大http://www.nknu.edu.tw/

進修學院https://c.nknu.edu.tw/ccee/

進修學院FB粉絲網頁『樂在高師進修』https://www.facebook.com/nknuccee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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