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文學賞析研習班(22)】報名須知
一、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表件後,以下列方式報名。
1.現場報名:於現場收件時間親送至本校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教育大樓1樓)。
※現場收件時間:上述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21:00。
2.通信報名:以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112-1「【文學賞析研習班(22)】」。
(二)所需表件
1.學費:現場報名可繳交現金,通訊報名請購買同面額之郵政匯票。
(匯票抬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Ó通訊報名注意事項Ó
購買匯票後,請先將「報名表」及「匯票」傳真至07-7110686,並以電話確認收件,
以便取得【報名序號】。(匯票右下方空白處請註記班別、姓名,以茲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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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名表
(1)請務必填寫退費帳號資料;如填寫非郵局之帳號,請務必填寫「金融機構代碼」、
「金融機構名稱」及「分行別」等資料。
(2)依照銀行業相關規定,匯款銀行如非屬同一銀行間之分行,則應收取「匯款手續費」;
請學員儘量提供「郵局」或「台灣銀行」之帳戶,如金融帳戶非上述2金融機構,
則需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30元。
(3)請務必校對退費帳號資料;如填寫疏漏或錯誤致退費款項遭金融機構退回,學員需負擔
再次匯款手續費30元。
3.個人證件照片(1吋脫帽半身正面)乙張。
三、核發研習證明
(一)參照本校學則規定,課程修讀期滿且缺課時數不超過該班課程總時數二分之一者,
依實際出席時數發給課程研習證明書。
(二)課程如遇颱風是否停課,以「高雄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為準。
四、退費相關事宜
(一)退費標準(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1.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班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
2.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半數。
3.自實際上課日算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退還學費。
(二)注意事項
1.退費流程需約2-3週。
2.退費標準日期之認定,以本校收到書面退費申請表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3.表格可至本校進修學院網站⇨「表格下載」⇨「企劃推廣組」下載。
4.「具領人(申請人)簽章」欄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
五、本班錄取並繳費人數如未滿45名時本校得停開,並於進修學院網站公告取消開班資訊,學員所繳費用將無息退還。
六、連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172930轉3661-3665(企劃推廣組),傳真電話07-7110686。
高師大網址:http://www.nknu.edu.tw/,進修學院 https://c.nknu.edu.tw/ccee/
樂在高師進修 https://www.facebook.com/nknuccee2015/?locale=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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