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管理研究碩士學分班(69)
「管理心理學研究」
【開課公告】
一、開課名稱及開設時程 ※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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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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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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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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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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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心理學研究
(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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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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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所
專業師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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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113.4.1
每週一
18:40至21:20
(共12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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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和平校區
教育大樓樓150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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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上課教室暫訂於上述教室,如有調整至專業科目教室,將於上課時間另行公布。
錄取名單:
沈欣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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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孟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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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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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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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琪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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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櫻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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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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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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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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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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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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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婕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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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至113.1.3
二、開課當天需完成事項
(一)校對個人基本資料。
(二)補繳照片。※報名時已繳交者可無須重複繳交
※領取學費收據。(第3週上課發放)
三、學員配合事項
(一)學員證 (第3週上課發放)
1.本課程憑證上課(每堂上課請攜帶學員證),並請妥善保存。
2.為維謢學員權益,本課程禁止旁聽,敬請配合。
(二)請假程序:
1.學員請假請依相關規定填妥「推廣教育學員請假單(學分班及非學分班適用)」
經授課教師簽章後送交本學院企劃推廣組。
2.請假時限如下
(1)非病假:請假應於事前申請(並填寫事由),逾期不予受理。
(2)病假:請假手續可由同學代理,最遲應於到校上課時完成手續。
※假單填寫完畢,如當日遇不到老師,可先繳交登錄後,再請授課教師簽章。
(四)停車事宜:本校週一至週五不開放入校停車,汽機車可停放於校區外附近停車格。
四、退費相關事宜
(一)退費標準(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1.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班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
2.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半數。
3.自實際上課日算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退還學費。
(二)注意事項
1.退費標準日期之認定,以本校收到書面退費申請表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表格可至本校進修學院網站→「表格下載」→「企劃推廣組」下載。
3.「具領人(申請人)簽章」欄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
五、核發學分證明規定
(一)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1小時者作缺課2小時計)。缺課總時數若超過上課節數二分之一者,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
(二)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三)學員修業成績及格(70分)且符合出勤規定者,方核發學分證明。
(四)若考進本校相關系所在職專班,且已於入學前取得學分證明,可依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得否同意由各該系所負責審核。
(五)具公務員或教師身分修讀本課程,可依結業情形登錄公務員或教師進修紀錄。(學分班為實際核發之學分數,研習班為實際出席時數)
六、其他
(一)若因颱風、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其不足之時數,另擇期補課。
【注意】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課,以高雄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為準。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七、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172930轉3661~3665(企劃推廣組)
傳真電話:07-7110686。
網址:高師大http://www.nknu.edu.tw/
進修學院https://c.nknu.edu.tw/ccee/
進修學院FB粉絲網頁『樂在高師進修』https://www.facebook.com/nknuccee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