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 管理研究碩士學分班(70):
「進階管理學專題研究」【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目的:提供企業行銷管理、經營策略、金融財經、組織管理、服務事業等相關領域之理論接觸, 探索對相關領域之興趣,激勵其進階進修,儲備研究能量,裨便日後從事進階學習(如投考碩士班)、自行研究與企業經營分析之所需。
三、招生對象: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
四、招生人數:每班招收 30 人。
五、開設系所:本校事業經營學系。
六、承辦單位:本校進修學院。
七、上課校區:本校和平校區;上課地點將於開課前網路公告。八、課程內容及上課時間:(本學院保留課程、師資調整之權利)
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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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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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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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管理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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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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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結構設計個案與專題研討
企業永績發展研討
電子商務專題研討
變革管理與創新個案與專題研討
消費者行為個案與專題研討
危機與風險管理研討
企業倫理,社會責任個案與專題研討
金融投資研討
網路爬蟲與資料視覺化
領導個案與專題研討
AI風潮與就業挑戰
組織文化與設計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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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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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四)~113.7.18 (四)(共 12 週)
每週四晚間 18:40 至 21:20(每週 3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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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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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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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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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學經歷: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博士、樹德科技大學工業管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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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大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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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教授
學經歷: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本校事業經營學系系主任、本校學務長、本校教學發展中心主任、本校進修學院院長、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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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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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教授
學經歷: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本校事業經營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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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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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學經歷:美國匹茲堡大學工程博士、企管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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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訓練方式:講授、課堂討論、個案研討及團隊實作等方式。十、授課師資學經歷
授課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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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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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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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教授
學經歷:國立政治大學金融系博士、靜宜大學國際企業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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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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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博士、輔仁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本校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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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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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博士、美和科技大學健康事業管理系助理教授、本校進修學院教務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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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榮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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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國立台灣大學商學博士、元培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本校教學發展中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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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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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副教授
學經歷: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美和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兼系主
任、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校友服務組組長、本校事業經營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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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報名暨錄取方式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4 月 26 日(五)止。
(屆至期限未滿 20 人報名時,本校得酌予延長該班次報名期限)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表件後,以下列方式報名
1.於現場收件時間繳交至本校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和平校區教育大樓 1 樓)。
2.以掛號郵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112-2管理研究碩士學分班(70) 」。
(三)所需表件(請依序裝訂,報名資料一經收件後,概不受理補件)
1.學分費及繳款方式
(1)學分費:新台幣 9,000 元。(4,500 元/學分)
購買匯票後,請先將「報名表」及「匯票」傳真至 07-7110686,並以電話確認收件,以便取得【報名序號】。(匯票右下方空白處請註記班別、姓名,以茲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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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繳款方式:現場報名可繳交現金,通訊報名請購買同面額之郵政匯票(匯票抬頭: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2.報名表
(1)報名表下方「報名者簽名」欄位請務必簽名。
(2)請務必填寫退費帳號資料;如填寫非郵局之帳號,請務必填寫「金融機構代碼」、「金融 機 構 名 稱」及「分 行 別」等資料。
(3)請學員儘量提供「郵局」或「台灣銀行」之帳戶,如金融帳戶非上述 2 金融機構, 則需自行付擔匯款手續費 30 元。
(4)請務必校對退費帳號資料;如填寫疏漏或錯誤致退費款項遭金融機構退回,學員需負擔再次匯款手續費 30 元。
3.個人證件照片(一吋脫帽半身正面)乙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5.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有駐外單位核章)
6.相關工作證明、證照(同等學歷資格者)
(四)現場收件時間:於上述期限內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01:00 至 05:00;週一至週四另開放夜間報名(至晚間 09:00)。
(五)錄取方式:資格符合者依報名序號先後次序錄取,錄取名單將於開課前一週於網路公佈。
十二、本班別繳費錄取人數若未滿 20 名時本校得停開,並於網路公告取消開班資訊(不另行通知),學員所繳學分費無息退還。
十三、開課公告:【開課及研習須知】將於開課前公布於本校及本學院首頁最新消息處,不另行個別通知。
十四、退費相關事宜
(一)退費標準(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1.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班者,退還已繳學費九成。
2.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半數。
3.自實際上課日算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退還學費。
(二)注意事項
1.退費標準日期之認定,以本校收到書面退費申請表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表格可至本校進修學院網站「表格下載」「企劃推廣組」下載。
3.「具領人(申請人)簽章」欄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
十五、其他事項
(一)核發學分證明
1.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 1 小時者作缺課 2 小時計)。缺課總時數若超過上課節數二分之一者,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
2.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3.學員修業成績及格(70 分)且符合出勤規定者,方核發學分證明;如考進本校相關系所在職專班,可依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得否同意由各該系所負責審核。
4.具公務員或教師身分修讀本課程,可依結業情形登錄公務員或教師進修紀錄。(學分班為實際核發之學分數,研習班為實際出席時數)
(二)若因颱風、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其不足之時數,另擇期補課。
【注意】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課,以高雄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為準。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本校進修學院索取或於網站下載使用。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五)本校週一至週五不開放入校停車。十六、連絡方式
聯絡電話:07-7172930 轉 3661-3665(企劃推廣組),傳真:07-7110686。
網址:本校首頁 http://www.nknu.edu.tw/。
進修學院 https://c.nknu.edu.tw/cc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