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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相關

教育學分-申請 -  [前往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師培中心)]

★藝產原民專班  無師培課程  有意願 進行師資培育學生  請詳閱以下資訊


資格

  1. 本校得甄選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在校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2. 本校各學系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及各學系(所)碩、博士班預定當年度入學與在學學生得申請修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3. 修習中等教育者,因需有專業科目,務必 先輔系或雙主修 有教程的學系→綁定 專門課程培育系所,除特教系,無法修習(依照簡章可培育的系所)

    日後到國高中任教「美術科」,因 專班非師培系所,故須事先向教務處「輔修(或雙主修)美術系」資格「通過」,始符合報考中等教育學程的資格。

  4. 原住民籍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選,按錄取標準降低總分百分之二十五,其名額採外加方式,每班最多三人,甄選成績未經降低錄取標準分數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不占上開外加名額。

徵選方式

教育學程複審主辦單位為師資培育中心,複審包含「筆試」、「口試」等二項,分別換算成T分數後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應試科目計有:
「國文」(占總成績20%)、「教育知能」(占總成績40%)二科合計總成績60%。

(二)「口試」:占總成績40%。
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經本委員會審查合格者,筆試總成績
增加百分之五十,口試則維持原成績:

  1. 入學後參加全國或國際各類學術才藝技能競賽獲獎者:原則以個人比賽前六名或團體比賽前三名列入考量,並依名次或得獎次數擇優錄取(依序遞補)

  2. 有特殊貢獻或傑出表現者:個案由審查委員審查通過。
    採用此方式錄取者,以當學年度甄選名額百分之三為限。

教師之路-流程圖



▲中等學程修課流程


▲小學學程修課流程


▲教育學分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