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5/06
學術活動|
補救教學學分學程
說明:
各縣市為配合12年國教補救教學政策,無不積極培養補救教學種子教師,本校「補救教學學分學程」為南台灣大學校院中的特色學程,讓您在畢業前,取得教師甄試利基。
本學程旨在培育擔任國民中學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之師資,藉以充實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及促進專業成長之支援系統,提升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師資專業能力及補救教育教學成效。
一、對象:本校各系所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均得以申請修習本學程;大學部延畢生及研究生應按各學系(所)或學院課程收費標準繳交學分費。
二、學費:大學部免收學分費,大學部延畢生及研究生依學分費收費。
三、申請時間:103年4月28日至5月16曰止(三週) 。
四、本學程共計20學分,已修過本學程所開設之科目,得申請採認,但以10學分為限,惟所缺學分應從本學程中其他科目補足。
本學程其中有8-10學分係大學部師資生教育專業科目,因此大學部師資生同學僅需再修習10-12學分,即可取得「補救教學學分學程」證明,
增加自己未來的競爭力,歡迎同學踴躍提出申請,檢附要點及申請表供參。
附件:
修業要點
科目及學分表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