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2年3月10日至4月9日前提出申請
(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 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欲申辦之學校,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辦理審查事宜
(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收)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
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 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依順序排列)、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專長項目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如附檔。
聯絡電話:037-992216-711 施博元
Email:shiboyuan@mail.edu.tw
傳真電話:037-9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