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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及畢業門檻

  語言畢業門檻設定在通過個別族語中高級認證〈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優級〉。另外,畢業門檻律訂以雙族語證照認證,以厚植學生就業力及促進跨文化溝通。學生畢業前須取得族語證照及修習第二族語學分證明,方得畢業。第一族語證照須取得中高級(含)以上族語證照,此證照可追溯於新生入學前取得;另外,學生在學期間須取得第二族語初級以上證照,或修讀第二族語相關族語能力課程至少36小時,並取得本專班認可之正式學分證明,方為有效。

      以修讀第二族語課程取得畢業門檻者,不得列入畢業總學分。同一族語但屬不同方言群者得承認為第二族語。

  另外,本專班學生若修讀外系學分得承認為本專班畢業總學分,最高以六學分為限,在學期間亦可修習輔系及本校師培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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