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 實地訪視結果
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執行期程自11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止,須於110年3月10日至4月9日前提出申請
(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於規定期限內 完成線上登錄(網址:https://www.thvs.mlc.edu),並將書面資料 備文 掛號郵寄((收件截止 以郵戳為憑)至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辦理審查, 地址: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 收
信封註明「○○學校 申請110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 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類-○○○○計畫」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 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
每校 各類比賽團隊 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又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 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 應為1名。
所提計畫 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勿提出申請。
採線上填報及 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 登入填報及 下載書面申請資料,
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publish_page/253/
書面申請格式 如附檔: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
(以上資料 一式2份 正本,依順序排列)。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專長項目表及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如附檔
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資料彙整完成並 核章後,請用 迴紋針或 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 以利承辦人員 彙整資料。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
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 右方 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 公告
聯絡電話:037-992-216 轉711 施博元先生
E-mail:t504@thvs.m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