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教育部書函,自7/13至7/26止,本校室內場所(館)、戶外運動設施設備暫停開放
依據110年7月12日教育部函(發文字號:臺教高通字第1100092470號),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 延至7月26日,自7月13日起 至7月26日止,室內場所(館)、戶外運動設施設備(如遊具設施、單槓等健身器材, 以及籃球場、網球場、棒球場、羽球場、游泳池等)暫停開放。
後續措施遵照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宣布規定辦理。
如有疑問可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聯絡電話:(02)7736-6304 邱淑貞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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