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 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
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
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2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
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
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與 專長項目表及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如附檔
電話:037-992216轉711 施博元 先生( 業務承辦人)
E-mail:shiboyuan@mail.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