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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把握第三年齡 創造第三生命

作者:韓必霽

英國學者拉斯里特(Laslett)1989年提出「第三年齡」(third age)一詞,他將人生分為(1)兒童及青少年期、(2)職業及謀生期、(3)退休期、(4)依賴期四個年齡階段(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第三年齡」即是指個體退休後,至身心機能開始快速衰退的依賴期之間。(黃富順,2007)

一般認為,如果第三年齡期能夠發展良好,即可縮短需要依賴他人的第四年齡期,而這也是活躍老化的目標,以及多數人理想中的老後。而國人多於55歲到65歲間退休,第三年齡期可能長達三、四十年,如何規劃第三年齡期,更是值得正視的重要議題。

高齡者的質量變化與潛力

我國於1968年開始推展九年國民教育,戰後嬰兒潮世代中,約1960年後出生的世代,即是第一代接受九年國教的世代,這個世代有超過半數具備高中學歷,甚至完成大學、研究所的高等教育或出國深造,可說是重疊了戰後嬰兒潮世代及教育程度提升的世代,是我國人口質、量俱佳的世代。

然而,在台灣這一代人的成長過程中,卻是一路經過激烈的競爭、一路被批評、挑毛病的,所以做事難免戒慎恐懼,以致於好不容易一屆退休年齡就想打安全牌,不問世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在現今的社會氛圍下,退休人士即使仍然身體健康、行動自如,仍普遍只把關注的重心擺在自身,美食、旅遊、養生…,很少人想多幫忙社會,幫忙這塊土地,但在無形之中,卻是放棄了在這第三年齡中自我實現、自我突破的機會,不管是對社會,或者是對他們自身來說,都可說是十分可惜。

人生意義建構的歷程與重要性

台灣的「高齡者」定義為65歲以上,並定義「樂齡」為55歲到65歲間的退休族群,台灣推廣「樂齡教育」的原意,是鼓勵退休族群投入快樂學習而忘記年齡(樂而忘齡),但「快樂」是結合吃喝玩樂,還是琴棋書畫,抑或是如梁啟超所說的「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一般,與人生使命相連結?我想這就是教育者在引導上應當掌握的一把尺了。

相較「樂齡」的概念,南韓首爾將中高齡就業培訓中心命名為「人生二次收成支援中心」,背後的概念更為主動積極,據2019年統計,南韓65歲以上仍持續投入社會的人口高達34%,遠高於台灣的8.3%,意指政策背後的意涵也將帶動年長者的社會貢獻,以及引導社會以不同的眼光看待年長者。

終身學習 公民素養從心做起

生命的價值,即是在與外界的互動之中形成。因此,當今樂齡、高齡教育最重要的方向,應該就在於協助公民培養與自己、他人、社會、國家、世界、生態…等互動應具備的能力,也就是「公民素養的提升」。

公民素養的提升,雖已是當代教育的一大重點,然而,不只是青年學子應該學習公民素養,高齡者的公民素養,更應是終身學習的重點議題。

如果能重新喚起第三年齡期的退休族群對生命的熱情,反思自己與萬事萬物如何連結,以及做為一個公民,應以何種面貌活在這一塊土地上,而最終統合到對生活和生命的熱愛,相信愛與熱情即會帶來思維的轉換,帶領人們以全新的眼光看待生命與周遭,進而從中發現無數自我實踐的機會。

人口老化的趨勢下,政府積極推廣高齡教育,希望能夠協助高齡者透過學習活化身心健康、延緩老化,以節省健保醫療資源。然而,高齡教育的推展,如能以更積極的思維「從心做起」,將提升公民素養納入成為國家整體人力資源發展考量的一部份,必能為台灣創造更大的價值。

(作者是美國阿肯色大學國際人力資源發展教育博士,現任教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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