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第三年齡 創造第三生命
英國學者拉斯里特(Laslett)1989年提出「第三年齡」(third age)一詞,他將人生分為(1)兒童及青少年期、(2)職業及謀生期、(3)退休期、(4)依賴期四個年齡階段(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第三年齡」即是指個體退休後,至身心機能開始快速衰退的依賴期之間。(黃富順,2007)
多元學習生力軍 屏東民和國小經營樂齡有成
107、108年甫陸續承辦屏東市社區多元學習中心、樂齡學習中心的民和國小,短短不到2年的時間,就開設有積木、童玩、桌遊、活化歷史等多元課程,更與屏東縣超越童軍團共同辦理團集會,讓樂齡的學習結合童軍活動,也讓參與童軍的孩子們深刻體會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