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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發表


講座中「要理解一個文化,必須先理解他的語言;語言是文化的邊界」這句話令我印象深刻。AI雖然能輕易將各國文字互譯,卻難以翻出文字背後的「言外之意」與文化脈絡。例如台灣人常說的「再看看」是委婉的拒絕,而京都人稱讚「你的手錶很好」往往是提醒對方時間晚了該離開。這些都是話外有話。若只依賴AI字面上的翻譯,容易產生文化摩擦。
要正確使用AI,首先必須了解其內涵與本質。講者在講座中除了分享生成式AI的本質與架構也分享了生成式AI(如GPT)的運作。其基礎其實是「文字接龍」與機率運算,它會生成看似合理的語句,但AI並不具備真正的心智,也不「理解」自己產出的內容,這就是AI會產生「幻覺」與虛假資訊的根本原因。此外,AI並非中立客觀,它的產出深受演算法與訓練語料的影響,往往會帶有強勢文化的偏見。
因此,AI無法完全替代人類進行文化理解,但它是極佳的「輔助者」與「協作夥伴」。在日常或學術應用中,我們應捨棄傳統的「問答與代工」思維,改採「討論式」的互動。我們可向AI尋求建議、設定情境,甚至利用它來反思自己的盲點與成見。在寫作上,建議我們完成大部分的的核心內容,再與AI討論、進行後續的修正。這樣不僅能維持人類思維的獨特性,也透過AI協助,提升文章的情緒渲染力與讀者共感。
在學術賦能方面,AI能大幅加速文獻搜尋與題目發想,但隨之而來的是嚴謹的倫理與法律規範。近年歐盟高度重視人工智慧(AI)的發展與治理,而台灣也不例外的推出相關人工智慧基本法來規範紅線,鼓勵在合法合規前提下發展AI。AI不具人格權,絕不能被列為論文作者,且其生成的成果不受著作權保護。此外,我們絕不能將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的資料上傳至雲端AI,以免引發資安與法律危機。在使用AI整理文獻時,務必透過DOI連結查核原始文章,再確保AI沒有「捏造」假文獻的同時,也絕不能將AI自行延伸的詮釋當作原作者的主張。
總結來說,跨文化理解的核心仍建立在「人的意願」與尊重差異上。AI是一套強大的賦能工具,但絕不能取代研究者的獨立判斷。身處AI時代,我們必須主導思考過程,拒絕被工具「降智」,才能在人機協作中發揮最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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