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114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114)教和字第003號
主旨: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暨113學年度第2學期績優生續發獎學金名單及頒獎與核發獎學金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成績優良獎勵辦法」及「大學部優秀新生獎勵要點」。
公告事項:
一、請各受獎生依其所屬學院之通知出席受獎。
二、績優生若上學期成績繼續為班上前三名,則前三名獎學金、優秀入學獎學金二者擇優核發其中一種。
三、得獎同學請將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非金融卡影本)黏貼於「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上(可於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網頁下載或索取),於114年3月24日前親自送至和平教務組或燕巢教務組,俾便辦理核發獎學金事宜。
四、如因提供非郵局、台灣銀行之帳戶或「入款帳戶錯誤」遭退件需重新匯款者,受款人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
五、本公告暨名單於本校網頁首頁公告,並以e-mail副知各學院、學系周知,不另函送紙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03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