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有關學生選課申請免費車票申請說明:
依現行規範
一、申請對象:限本校和平校區 及 燕巢校區 住宿生 。
二、申請條件:
1.住宿校區未開設且該課程為系所認定為系必、選修、相關課程或師資培育中心開設之教育 學分課程、經核准修習第二專長、跨領域學程、雙主修或輔系者,可申請免費車票。
2.重(補)修學分、軍訓、非系所相關、專門科目或依個人興趣選修之課程,跨校區選課, 不得申請。
三、申請期間:
1.註冊日起至加退選課結束後一週內辦理。
2.加退選前僅核發第一週至加退選前之車票,待加退選確定後再行補發至第 18 週之車票。
四、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表(附選課單、相關文件)→系所核章 →生輔組 →教務處→核定後 洽 總務處領取車票。【申請表請自行至 表單下載區-選課相關-自行下載】
五、已核發免費車票之課程,日後若停修則應主動繳回停修發生日起溢領之車票。
六、本免費乘車票不得有故意留用或不實使用情事,如有違反,由負責申請同學及不實使用同學, 依校規及相關辦法追訴應負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