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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創新組]
【公告】辦理本校115學年度教師教學優良教師推薦作業

發佈人員:教務創新組|公告日期:2026/4/29 下午 04:25:00

【公告】辦理本校115學年度教師教學優良教師推薦作業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優良獎勵要點」辦理。

二、受推薦人資格:依教師教學優良獎勵要點第3點規定,獎勵名額及獲獎資格悉依本校「教師
       彈性薪資實施辦法」辦理。

  1. 在本校專任且服務滿三年(含)以上。
  2. 最近兩學期所有任教科目摒除無效問卷(至多一科)後之教學意見,每科均為4.0(含)以上。

三、評選流程:依教師教學優良獎勵要點第6點規定。

  1. 由各系(所)、中心(含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初步推薦,推薦名額以不
    超過該系所中心專任教師人數百分之十為原則,不足一名者得推薦一名。
  2. 系所推薦人選再經院級複審後,推薦至『教學優良教師評選委員會。

四、繳交資料說明:

  1. 請各單位於115年6月30日(二)前,將推薦表核章後,併同相關資料送交教務處教務創新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2. 書面審查資料請提供PDF檔(30頁為限),恕不受理紙本送件。
  3. 書面審查表請明確標示各項目最高得分,並依格式詳實填寫。
  4. 教學經驗分享影片請提供錄影檔,影片長度至少5分鐘,以10分鐘為原則。

五、補充說明:依本校「教師彈性薪資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同類獲獎者自獲獎年度之次年起五年內      

       不得再提出申請。

六、檢附相關資料:

  1. 本校教師教學優良獎勵要點
  2. 本校教師教學優良評選實施計畫
  3. 本校歷年優良教師代表名單 
  4. 本校教師彈性薪資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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