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師大教燕字第1121011291號
主旨: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學生申辦輔系及修讀雙主修事宜。
依據: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及雙主修辦法。
公告事項:
一、申辦日期:自113年2月19日至113年3月8日止,請於規定時間內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學生申請路徑:單登平台→(課業)→學生課後→輔系/雙主修申請。
三、 (網址開放時間:113年2月19日至3月8日)。
申請頁面網址:https://sso.nknu.edu.tw/AcademicAffairs/minorApply/default.aspx
四、申請時各項資料應填寫完竣後印出,申請書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和平教務組(和平校區學系)或燕巢教務組(燕巢校區學系)彙辦。
五、修讀輔系辦法、輔系科目學分表及雙主修辦法如附件。
六、修習特殊教育學系輔系者,依師資培育法規定仍未具特殊教育類科師資生資格。
七、陸生申請輔系、雙主修應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
八、如有未盡事宜系,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