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業離校 - 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流程。

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流程。

依據:101年6月21日本校「畢業生採用網路離校辦理手續事宜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畢業生離校手續採用網路辦理,請畢業生於113年6月24日起登入教職員生單一登入入口,逐一審查各項離校關卡是否通關,依序為系辦-體育室-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國際事務處-總務處出納組-圖書資訊處-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校友服務組-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教務處 (附件一)。

二、修習師資職前教育畢業生須先提交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或提交放棄資格申請表;非師資生者免予辦理。

三、研究生須先填寫碩博士生離校同意單,填寫完畢後經指導教授簽名(兩位(含)以上指導教授均需簽名)同意方可辦理離校,離校同意單送各系辦公室存查。

四、畢業生確認各單位離校手續完成,且所有修課科目成績到齊後(含操行成績),請依所屬校區分別至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辦理以下手續 (附件二及附件三):

(一)攜帶學生證。

(二)研究所學生需另繳交畢業論文平裝本1冊。

 

 

 附件一-各單位離校規定
 附件二-畢業生應備物品
 附件三-離校流程公告內容-1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