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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Q & A

 

學籍註冊

我已經錄取了貴校,接下來要怎麼做?

什麼時候會收到註冊單?

如何才算是完成註冊?

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如何申請更改學校學籍資料之姓名或出生年月日?

如何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

能否雙重學籍?

如何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輔系、學程、第二專長班資格?

我搬家或換電話號碼,該怎麼辦?

我的一卡通學生證不見了,原本裡面儲值的金額可以退還嗎?

我的學生證不見了,也申請補發,但之前不見的學生證又找到,可以拿來用嗎?

畢業後,我的一卡通學生證還有功能嗎?

學士班延畢者應繳多少費用?

休學應如何申請?條件如何?

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可以提前復學嗎?可否參加次學期選課?

辦理休退學是否可以退費?

如何辦理退學

提前畢業應如何申請?時機如何?

學位(畢業)證書何時可以領取?

畢業證書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畢業證書影本要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應如何辦理?

畢業證書如何更改姓名?

 

課程成績

如何選課?有哪些事項應該注意?

如何退選及停修?

如果課程人數已滿,想要加選課程,要怎麼加選?

我要怎麼選第2門體育課(或第2門通識課)

延修生修課是否有限制?

我可以領免費選課車票嗎?

怎麼辦理校際選課?

大學部是否可以先修碩士班課程,所修學分於碩士班時是否可以抵免?

學士班如何申請「英文免修」?

申請抵免學分的科目還須上網選課嗎?

出國選課後,成績如何採認?

成績單可以排名嗎?

即將開學,前一學期成績仍未到齊,應如何處理?

我的成績一到齊就可以申請名次證明嗎?

中英文成績單如何申請?

還有雙二一或三二退學制度嗎?

曠課太多會退學嗎?

我還沒有收到學期成績單? 

研究生

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何?

研究生每學期修課學分數規定?

研究所學分已經修畢,但系統只能選12學分要怎麼超修?

我什麼時候要申報論文指導教授?

我的論文選課時間跟其他課程衝堂怎麼辦?

我已通過學位考試,但是仍未修畢教育學分,該怎麼辦?

 

 

 

 

 

---------- 學籍註冊 ----------

問題:我已經錄取了貴校,接下來要怎麼做?

回應 :

1.無論您是什麼學制、什麼管道入學,都會收到我們所寄發的錄取通知單。

2.若您是研究生,只要上網到新生報到系統填寫新生資料表  https://sso.nknu.edu.tw/AcademicAffairs/Freshman/login.aspx 並寄回學籍表及學力證件正本既可。

3.若您是大學部學生,一律於8月後才寄發新生包,請依新生包上指示,上網到新生報到系統填寫新生資料表  https://sso.nknu.edu.tw/AcademicAffairs/Freshman/login.aspx 並寄回學籍表及學力證件影本既可。

4.其餘資訊請上學校網站 -> 新生 查詢 https://sso.nknu.edu.tw/FreshmanInfo/indexFull.aspx?lang=zh

 

  

問題:什麼時候會收到註冊單?

回應:學校已不再寄發「學雜費繳費單」一律請同學在註冊日前兩週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繳費單繳費。

繳費單下載說明: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學生登入由 [學生登入]異動為[繳費單查詢]

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為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於112102日起,調整「學生登入」服務,項目如下:
原「學生登入」服務將調整名稱為「繳費單查詢」服務,另新增「代收類別」及「識別碼」檢核欄位及移除「生日」欄位。

 (一)由學校首頁 ”資訊公開專區 / 課程學習輔導 / 行政服務資訊 /學雜費入口網 ”

 (二)學校首頁/行政部門/總務處/出納組/學雜費專區/學雜費入口網

臺銀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index.aspx

1.點選【繳費單查詢】(原【學生登入】)

2.輸入【代收類別】、【身分證字號】、【學號】、【識別碼】及【圖形驗證碼】--- 確認登入  

  「代收類別」說明

   111542  大學部學雜()費、教育學程學分費及暑假住宿費

   111552  研究所學雜基()費、教育實習輔導費

   111562  進修學院    710665  學生會會費

  「識別碼」說明

   (1) 識別碼預設為學生生日(如民國7053日請填入 0700503)

   (2) 識別碼雖可供變更,但建議維持原訂預設值。

3.畫面出現查看學生繳費資料,請選定「繳費學年度」及「繳費項目」後按查詢。

4.列印繳費單請點選查看學生繳費資料畫面最下方的產生繳費單(PDF),開啟繳費單之PDF檔後,以A4紙張列印,切勿重覆繳款。繳費完成後,如須繳費收據,同前述下載列印收據。

  三、請於繳費期限內持繳費單至台灣銀行各地分行、郵局、超商或以信用卡、ATM等方式繳納;如逾繳費期限,依然可以             下載繳費單,唯無法使用信用卡繳費。 

 

問題:如何才算是完成註冊?

回應 :

學生可至【單一登入平台】查看註冊程序各關卡是否完成。

→ 系辦報到

→ 圖書館:繳交圖書逾期罰款。

→ 助學貸款:先至【課外活動組】(活動中心2),分機1252 繳交撥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

→ 體檢未通過:至【衛保組】確認(活動中心1),分機1291

→ 未入帳者,補繳款收據或等待入帳: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電梯旁)

完成各項流程者,即是完成註冊程序(自109學年起不再黏貼註冊章)。

學生註冊補正之最後期限,以加退選課程截止日為限;未依規定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將依相關規定予以退學處分。  

 

問題: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回應 :

1.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始上課日起至學期考試結束止,寒暑假期間因學生學籍暫停,不發給在學證明。

2.申請種類及方式:

(1)自109學年開始,可以在和平校區-教育大樓1樓、燕巢校區-致理大樓1樓均設有成績單暨在學證明自動列印機請自行投幣列印。

(2)至教務組申請紙本在學證明 (10元/份)。

(3)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至教務組蓋註冊章(無須付費)。

**注意在學證明只能開立當學期之證明,無法開立前一學期之在學證明。

  

問題:如何申請更改學校學籍資料之姓名或出生年月日?

回應 :

請下載並填寫「學生更改學籍資料申請表」並檢附「戶籍謄本」正本、「身分證」影本,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問題:如何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

回應 :

1.可參閱當年度學校行事曆期程,並依轉系 、申請輔系、申請雙主修辦法及時程提出申請。

2.請填寫「修讀資格異動申請表」(教務處教務組 > 表單下載 > 學籍相關 -> 15)

3.相關辦法請參閱燕巢教務組網頁說明 

 

 

問題:能否雙重學籍?

回應 :

1.依本校學則第3條之1:「本校學生經申請核准具雙重學籍者,方得同時於國內、及境外大學校院或本校其他系所修讀學位。」

2.請填寫「學生雙重學籍申請表」 (教務組網頁 > 表單下載 > 學籍相關 -> 6)

 

 

 

問題:如何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輔系、學程、第二專長班資格

回應 :

請填寫「修讀資格異動申請表」(教務處教務組 > 表單下載 > 學籍相關 -> 15),送交教務組。 

 

 

問題:我搬家或換電話號碼,該怎麼辦?

回應:

1.更換通訊地址,學士班學生請檢附「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2.研究所學生請直接到教務處提出申請。

  註:在單一登錄平台網頁更動的資料不會與教務處學籍資料連動. 

 

 

問題:我的一卡通學生證不見了,原本裡面儲值的金額可以退還嗎?

回應 :

1.在校學生,在新辦學生證後,金額會自動移轉至新卡,但不包含月票功能。

2.即將要辦離校的學生,請填寫「學生證遺失補換發申請書」掛失及退費申請書,經高捷公司查核後,扣除退費手續費後退費。

3.學校於每個上班日最晚17:00前會傳真當日學生證遺失同學之資料給高捷公司做處理,在此之前,卡片中可用金額餘額風險由持卡人自負。 

 

 

問題:我的學生證不見了,也申請補發,但之前不見的學生證又找到,可以拿來用嗎?

回應 :

卡片一經教務組已通知高捷公司處理註銷並已製單者,所以找到的學生證已無法再使用。 

經一卡通公司要求為避免誤持,建議將舊證繳回或自行銷毀。 

 

 

問題:畢業後,我的一卡通學生證還有功能嗎?

回應 :

還是有一卡通的功能,但就成為一般卡,也就是無法享有學生優惠票價。另外,畢業後如果遺失也無法透過學校掛失,還請同學妥善保管。

 

 

 

問題:學士班延畢者應繳多少費用?

回應 :

除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外,依本校學則第14條之1:「延畢生修習9學分()以下者,除收取學分費外,並依所屬學系之標準按修習學分數比例收取雜費【即學分費+(雜費 X 學分數/9)】;逾9學分者,仍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問題:休學應如何申請?條件如何?

回應 :

1.辦理時間:

  (1)舊生:上學期81(下學期21)(或前一學期期末考結束後)至行事曆規定申請截止日止。

  (2)新生:9月開學日前1周起

2.辦理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

  (1)重病(須醫院證明)

  (2)服義務役(徵集令,軍人補給證)

  (3)教育實習(相關證明)

  (4)懷孕(媽媽手冊)

  (5)育嬰(戶籍謄本)

  (6)其他:詳見申請書

3.辦理流程:

  (1)請填寫休學申請表並附上證明文件(大學部未成年者需檢附家長同意書(教務組首頁>表單下載)

  (2)親自或委託至各單位辦理休學手續,辦妥後持申請表及回郵信封(不須休學證明書者免附)交回教務組即完成休學手續。

  (3)續辦休學者可郵寄通訊申請,請寄到所屬系所,但學生應自行追蹤案件進度。

4.附註:1次可申請1學期或2學期,最多累計4學期。 

 

 

問題: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可以提前復學嗎?可否參加次學期選課?

回應 :

1.學生休學期滿前本組會MAIL通知申請復學(上學期約為12月底;下學期約為6月底),請在收到通知後於開學前辦妥復學生註冊程序單,即可於次學期復學(學期中不得復學)。

2.若申請休學二學期者可以提前復學,可以學期為單位辦理復學。請在欲復學的學期開始填妥學生提前復學申請書,親送或寄送申請書至本組。

3.休學期滿之學期,可參加次學期之第一階段選課。

4.提前復學者得於完成復學申請程序後,才可於選課開放階段選課。 

 

 

問題:辦理休退學是否可以退費?

回應:

依教育部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退費標準辦理,退費申請截止日期請參考本校行事曆。 

 

 

問題:如何辦理退學

回應 :

請填寫退學申請書,親自或委託辦理,需跑完全部流程後,繳回學生證,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送到教務組。 

 

 

問題:提前畢業應如何申請?時機如何?

回應 :

1.申請時間:每學期各系所畢業資格審查期間提出。

2.申請對象:符合學則提前畢業規定的在校生。

3.申請方式:親自申請(系上公文專簽)

4.申請流程:

 (1).檢具歷年成績表及申請向所屬系所提出。

 (2).各系所依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3).初審結果符合者送教務組複審並經校長核定。

 

 

 

問題:學位(畢業)證書何時可以領取?

回應:

1.碩、博士班於提交「碩博士生期中離校同意單」至教務處2週後領取。

2.學士班同學於第18週結束後開始領取。

:以上需當學期修課各項成績及操行成績都到齊。 

 

 

問題:畢業證書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回應 :

1.申請時間:上班時間。

2.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委託或以通訊郵寄申請(通訊申請須附比A4大的回郵信封)

3.檢附證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切結書、(3)工本費:100元。

4.英文畢業證書(1)護照影本、(2)1吋照片1張、(3)工本費:100元。

   注意: 10571日以後畢業者,中英文版合併。無法獨立申請英文畢業證書。

5.申請流程:

  (1)填寫申請書。

  (2)繳交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

  (3)申請書郵寄至教務組辦理(7個工作天)。 

     任何申請或證明文件,均須陳核同意後始得認證及核發,請務必提早申請並預留作業時間。 

 

問題:畢業證書影本要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應如何辦理?

回應 :

請自行影印並攜帶正本至教務組辦理。

 

 

問題:畢業證書如何更改姓名?

回應 :

1.申請方式:親自申請或通訊申請(須自備回郵信封),需7個工作天。

2.申請條件:原畢業證書不得護貝,若已護貝請自行拆除,無法拆除護貝者,請申請畢業證書遺失補發。

請備妥以下證件:

  (1).填寫學生更改學籍資料申請表並繳交工本費:50元。

  (2).畢業證書正本、身份證影本一份、戶籍謄本一份。

※請注意因原證書不再重製,僅在原證書上加註說明並加蓋關防!

 

 

 

---------- 課程成績 ----------

 

問題:如何選課?有哪些事項應該注意?

回應 :

1.網路選課分為5階段及加退選,未完成期末教學意見調查所有課程填答的同學,於第二階段才可以選課(1年級上學期除外)。大學部必修課程已由校方代為灌入,選修、通識、體育請自行加選。

2.對於課程方面如有問題(我該選什麼課.我要怎麼選課.這個課在上什麼..) 請洽各系辦公室系辦人員。

3.學生選課,以選本系本班為原則。學生不得修習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否則衝突之科目皆以零分計算。

4.學生修讀學年課程或具階段性課程需完整修讀才能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學生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其重複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之計算。

5.學生選課漏列科目,雖參加聽講(上課),學期結束時成績不予登記。已選科目,未辦停修手續而無成績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選課確認單一經確認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修改課程。

6.學生每學期於期中考後得申請停修。但停修後之當學期總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學則規定之應修最低學分數。

7.停修時間為期中考後2周內(線上申請)停修時間依當學期行事曆規定時間。

8.選課時段:(請依規定時程選課 逾時不受理)

   1階段:大學部限選本班科目;研究所開放{本班科目、本系他班(不含下修)}選課

   2階段:大學部開放「本系他班、輔系及雙主修」,但仍保留本班同學仍可選本班課程;(研究所同第一階段選課)

   3階段:開放選修他班科目、軍訓選修、學分學程(不含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之教育學程)。

   4階段:限選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之教育學程課程。

   5階段:通識及體育採志願選課。

   加退選階段:開放所有限制。

9.碩、博士班研究生第一學年每學期修習研究所學分以6學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超過12學分,惟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可減修,減修後不得少於3學分。

 

 

問題:如何退選及停修?

回應 :

1、退選:選課公告加退選期間自行上選課系統退選1周後請至系所辦公室參考教務組所發給的選課確認單。

2、停修:停修採線上申請,停修截止日為期中考後2周內。

  ※請注意停修學科會留停修記錄,不退學分費。

 

問題:如果課程人數已滿,想要加選課程,要怎麼加選? 

回應:

加退選期間取得授課老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由開課單位增開選課名額,同學自行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加選。

 

 

問題:我要怎麼選第2門體育課(或第2門通識課)

回應:

大四生如有需加選"第2門"體育課程或通識課程需求者,可分別洽"體育系"及"通識教育中心"辦理,人工登記。

惟同一學期如有修習兩門體育課程,該兩門體育課程名稱不得相同。

 

問題:延修生修課是否有限制?

回應 :

依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二條規定:「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註冊者至少應選修1個科目,最高修習學分 數比照四年級規定辦理。體育為必修課程,不列入上述學分數計算。」 

 

我可以領免費選課車票嗎? 

回應 :依本校「【學生選課】免費乘車票申請表」規範-要符合申請條件才能申請喔!

 

一、申請對象:本校和平校區 及 燕巢校區 住宿生 

二、申請條件:

1.住宿校區未開設且該課程為系所認定為系必、選修、相關課程或師資培育中心開設之教育 學分課程、經核准修習第二專長、跨領域學程、雙主修或輔系者,可申請免費車票。

2.重(補)修學分、軍訓、非系所相關、專門科目或 依個人興趣選修之課程,跨校區選課, 不得申請。

三、申請期間:

1.註冊日起至加退選課結束後一週內辦理。

2.加退選前僅核發第一週至加退選前之車票,待加退選確定後再行補發至第 18 週之車票。

四、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表(附選課單、相關文件)→系所核章 →生輔組 →教務處→核定後 洽 總務處領取車票。【申請表請自行至 表單下載區-選課相關-自行下載】

五、已核發免費車票之課程,日後若停修則應主動繳回停修發生日起溢領之車票。

六、本免費乘車票不得有故意留用或不實使用情事,如有違反,由負責申請同學及不實使用同學, 依校規及相關辦法追訴應負之責任。

問題:怎麼辦理校際選課?

回應:

1.本校生:請填寫校際選課申請表(本校生用)(教務處教務組網頁 > 表單下載 > 課務相關 -> 6),在本校選課開始日至加退選截止日(見行事曆)止,送交教務組辦理。

2.外校生:請填寫校際選課申請表(外校生用)(教務處教務組網頁 > 表單下載 > 課務相關 -> 5),在本校加退選時間(見行事曆),送交教務組辦理。 

問題:大學部是否可以先修碩士班課程,所修學分於碩士班時是否可以抵免? 

回應:
1.修習資格以本校各系預研生或考取本校碩士班學生為限,具修習資格學生於大學四年級時如先修碩士班課程,須經系所主管同意後,陳請教務長專案核可,惟以18學分為限。
2.可以,承上,修習對象之抵免規定:本校大學部學生在碩士班所修課程,若不列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計算者,嗣後考取本校碩士班,得酌予抵免,抵免學分至多以18學分為限。

 

問題:學士班如何申請「英文免修」?

回應:

1.免修英語課程辦法第六條:檢定通過之相關證明文件,發證日期在入學當學期註冊日前兩年之內者,得申請免修大一英文;其在本校在學期間通過者,最遲應於大四上學期提出申請免修進階英文,未檢定通過者,仍應修習進階英文。

2.免修英語申請流程:

  申請免修大一英文: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結束前)持申請表及證書正本→教務處辦理,驗證後正本發回(影本隨表陳核)→送英語學系審核→教務處續辦 →核准後登錄。(逾期不受理)

  申請免修進階英文:於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前,持申請表及證書正本→至教務處辦理,驗證後正本發回(影本隨表陳核)→送英語學系審核→教務處續辦 →核准後登錄。(逾期不受理)

3.申請免修成功者,學生需自行退掉已選英文課程,重複修課不計入學分。 

 

 

問題:申請抵免學分的科目還須上網選課嗎?

回應:

已確認申請抵免成功之科目,請勿上網選課。已選擇之課程,請於全校加退選結束前退選。 

 

 

問題:出國選課後,成績如何採認?

回應 :

1.學生出國選課回國後,請填寫「出國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並附成績單辦理抵免手續。

2.學生得抵免之課程會呈現於學校成績單上。

3.出國選課若抵免通識、體育、輔系或雙修課程,應再洽相關單位核定。

 

 

 

問題:成績單可以排名嗎?

回應 :

1、成績單排名僅限學士班學生申請。研究生因修課差異性大,不提供排名申請。

2、在校學士班成績單可顯示學期排名不提供班排名

3、已畢業學士班成績單可顯示學期排名及班排名。

4、當學期排名結果須於次學期開學日第2周後才能呈現。 

 

問題:我的成績一到齊就可以申請名次證明嗎?

回應:

不可以,因為仍涉及其他同學的成績是否到齊,原則上為每學期開學後2週,可於單一登入平台-課後-學生課後-歷年成績查詢名次。

  

問題:中英文成績單如何申請?

回應 :

1.自109學年開始,可以在和平校區-教育大樓1樓、燕巢校區-致理大樓1樓 成績單及在學證明自動繳列機自行投幣列印。(10元/份)。

2.通訊郵寄申請:填寫通訊郵寄申請表並附回郵信封及工本費。

PS:若為80()以前畢業,英文成績單因需人工繕打,需5個工作天。 

 

問題:還有雙二一或三二退學制度嗎?

回應 :

自108學年度起本校學則已刪除雙二一或三二科目不及格退學規定。

本案經108.06.14 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會議通過/教育部 108.08.05 臺教高(二)字第1080109859 號函同意備查

 

問題:曠課太多會退學嗎?

回應:

會的,一學期曠課達四十五小時者應予退學。(所以缺課要記得請假)

 一、依據本校學則規定:

第 四十三條 學生請假經核准後而缺席者,為缺課;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一小時者作缺課二小時計;一學期曠課達四十五小時者應予退學。惟代表學校因公請假經核准者,不作缺課計。

第 四十四條 學生一學期中(或暑期修課)缺課累計達某一科目全學期(或暑期)授課總時數五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或暑期)成績百分之五,缺課累計達某一科目全學期(或全暑期)授課總時數超過四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或暑期)成績百分之十;缺課累計達某一科目全學期(或全暑期)授課總時數超過三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或全暑期)成績百分之三十;缺課累計達某一科目全學期(或全暑期)授課總時數超過二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期末評量,其成績以零分計算。學生成績因缺課之扣分由教務處執行。

 二、為配合公告學生缺曠課時數,已請教師即時登錄學生缺曠課紀錄,以利作為扣分扣考依據及即時更新學生端資訊。

 

問題:我還沒有收到學期成績單?

本校學生會於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臨時提案「停止寄發成績單」。

經113年1月11日教務處與學生會代表座談會議決議 : 採漸進方式修正。

因應民法18歲已成年,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寄送對象由 家長(監護人) 改為 學生本人 。

自113學年度起,停止寄發紙本成績單,請同學自行至單一登入系統檢視成績。

家長如果有需要瞭解學生成績請與子女協商。同學倘有紙本成績單需求,可另行付費申請。

 

 

 

---------- 研究生 ----------

 

問題: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何?

回應 :

1.碩士班學生修業期限為一至四年。

2.博士班學生修業期限為二至七年。

3.可休學2年,休學不列入修業年限。

 

 

 

問題:研究生每學期修課學分數規定?

回應 :

1.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碩、博士班研究生第一學年 ,每學期修習學分以6學分為原則,不得超過12學分,惟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可減修,減修後不得少於3學分。第二學年 ,每學期不得少於2學分,不得超過12學分(論文另計),超修學分上限者,需經系所主管核可。但若已修畢規定之應修學科及修滿畢業學分數者,可僅修論文。 」

2.學生修讀學分依前項規定辦理,未經同意超修之學科其學分數及成績,予以登錄,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 

 

問題:研究所學分已經修畢,但系統只能選12學分要怎麼超修?

回應:
1.碩、博士班研究生第一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以6學分為原則,不得超過12 學分。第二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2學分,不得超過12學分(論文另計),超修學分上限者,需經系所主管核可。
2.若有修習非研究所課程者,每學期以12學分為上限,但已修滿系所規定畢業學分者,不在此限;其學期總學分之上限為24學分(若學系另有從嚴規定者,依學系規範辦理)。
3.如研究所已修畢系所規定畢業學分非研究所課程系統已選滿12學分者,如尚有大學部或補修研究所基礎學分需加選,請至和平教務組網頁「表單下載」--「課務相關」--「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超修學分申請流程及課程加簽申請單」下載表單,填寫完畢後由授課教師簽名及開課單位核章後送兩校區教務組辦理人工加選,惟人工加選於加退選結束後才能進行加選。
4.如加選課程涉及師資培育課程,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辦理。

 

 

問題:我什麼時候要申報論文指導教授?

回應:

1.碩士班學生1年級時就可以申報。

2.博士班學生於通過資格考試後次學期申報。

3.申報時必須有論文題目,若未確定,可暫時擬定俟申報學位考試時,在予修正。

4.指導教授以本校老師為原則,若是請校外老師,則須搭配1位校內老師。

 

 

 

問題:我的論文選課時間跟其他課程衝堂怎麼辦?

回應:

若論文與其他課程衝堂,請於選課或加退選時,自行退掉論文,日後由教務組由人工加入。

 

 

 

問題:我已通過學位考試,但是仍未修畢教育學分,該怎麼辦?

回應 :

請於學位考試結束後,當學期結束日前(第一學期為131日,第二學期為731日)依流程遞交「留校申請書」,留校期限為最大剩餘可修讀年限。

:碩士已修讀3年,只能留校1年。博士已修讀5年,只能留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