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通識教育中心通知
【完整訊息可至通識中心網頁閱覽https://w5.nknu.edu.tw/y/】
一、110學年度及以前入學或轉學生,四門共同必修課程之補修及採認方式,摘述如下:
(一)缺「學習與服務」者補修「人文科技與職涯規劃(職業與生涯 ) 」 。 若學生已修過選修通識之「 職業探索與生涯規劃」,請填具附件報告書專案辦理。
(二)缺「民主與法治」者補修「性別平權與生活法律」或仍有開課之「民主與法治」。
(三)缺「歷史與文化」者補修「人文科技與職涯規劃(歷史與文明)」或仍有開課之「歷史與文化(歷史文化與生活)」、「歷史與文化(中國文化經典與生活)」、「歷史與文化(西洋文化經典與生活)」。
(四)缺「科技與社會」者補修「人文科技與職涯規劃(科技與社會)」。
(五)以上補修不受低年級高修之限制。
(六)若依據以上方式補修,請由學系逕予採認。若因衝堂或特殊原因,無法依據以上方式補修,請學生填具附件報告書專案辦理。
二、新舊制轉銜期間,容有未盡之處及個案採認上之疑義,歡迎洽詢本校通識中心研議辦理,聯絡人:張小姐,分機: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