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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訊息]
114-1研究生選任指導教授注意事項(申請期間:11/10~11/21)

發佈人員:管理者|發佈日期:2025/11/6

一、依據本系研究生修業要點19點規定:日間碩士班及101學年度之後入學之夜間碩士班研究生得於修業第2學期、博士班研究生得於修業第4學期,依本系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出指導教授選任之申請。


二、請符合資格之研究生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期間提出申請。申請方式請依公告說明辦理,詳細內容請參閱【公告附檔】,並於閱讀後再行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表連結: https://reurl.cc/yk3OjO

申請表填寫截止時間:11月21日(星期五) PM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