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申請事項,請【自行下載申請表】
藝產原民班 加開人數表---以個人為單位
注意事項
※經授課老師簽名後,送交系辦辦理,逾時不候。
※辦理時間:2/13(一)-2/21(二) ,每日早上9點至下午16點(不含中午{12點-13點}、假日)
※本人親自加選 請勿找代理人 以免學分責任歸咎問題
※限本系(代號:AR-XXX)開設課程(不含 通識及體育)
※一至三年級上限27學分,四年級9學分。
高修/超修申請表(開學第一天可至系辦班級櫃領取)---以班為單位
*限本系(AR-XXX) 及 人數未滿課程
(務必先檢查,如系辦查詢到課程已滿,不受理該生選課及通知,
以免耽誤其他同學送件流程,請自行承擔。)
* 超修/高修申請表,將表單於2/16(四)下午16點前 ,送交系辦辦理,逾時不候。
(請依選課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說明:高修→低年級修讀高年級課程
超修→學分超過上限27學分
1.修讀課程應按學年循序就該系所規定科目表修讀,不得先修高年級系必修科目。
2.超修科目以2科為限。
2.本系必修科目應修讀完畢者,否則該科成績及學分予以登錄,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
3.超修及高修,和平教務組以人工方式加選,約1至2禮拜作業時間,請耐心等候,後續可至單一入口查詢
低修申請(適用於大一至大三生)---以個人為單位
* 減修後未達各年級最低應修學分數者,當學期不予排名。
* 申請方式:經系主任同學減修1至2科目→書寫報告書(總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 9 學分)
通識、體育加開表(適用於大四生)---以個人為單位
* 僅適用於大四生,尚未修完通識及體育課程。
* 此表單 無須經過系所,請自行與通識中心或體育系辦理。
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適用於轉學生)---以個人為單位
* 轉學生請在加退選結束前,辦理完成抵免,以免延誤選課權益。
* 此表單,本系【僅辦理專業科目】,其餘共同科目,請找相對應學科系所辦理。
*建議:印製3-4張辦理不同科系的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