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5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費、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乙案,惠請本校協助公告。
二、補助項目:
(一)交通費:
1、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2、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3、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
(二)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三)隨車照護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隨車照護考生之工作補助費(專職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
三、申請期限:於本115年4月28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族語認證考試中心,逾期不受理。
四、詳細資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