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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重要公告]
[通知]112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班指導教授申報,申請期限113年4月22日止。

發佈人員:黎明蓉|公告日期:2024/3/29

博士班

有意於本(112學年第2學期)申請者,請於113/4/22前填妥附件表格向所辦提出,其申請表格如附件。

 

論文指導教授選任

申請資格: 申請論文指導教授須於第三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向本學程提出,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報教務處備查。

 

依本博士學位學程研究生修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論文指導教授遴聘注意事項,節錄如下:

● 論文指導教授至少一位須為本學程現任與曾任之專兼任教授、副教授,並得選任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之專兼任教師為共同指導教授。

● 申請論文指導教授須於第三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向本學程提出,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報教務處備查。

● 本學程學生如需改聘或增聘指導教授,必須提出申請,再經學程委員會通過,簽報學校同意。

●本學程學生選聘論文指導教授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且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與考試委員迴避準則」實施之。

 

華語所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