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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一般公告]
106-2 語言檢定及實習時數認證,欲認證同學請於3月16日前將資料送至所辦,俾利審查作業辦理。

發佈人員:華語所|公告日期:2018/3/7

認證注意事項:
1. 實習時數已達100小時者,方提出認證。
2. 本認證之相關證件繳交影本即可。
3. 本案僅認証"語言檢定"及"實習時數"認證,請勿附送研討會場次證明。


華語所所辦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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