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大綱者,請注意以下事項:
🌟依修業規定第八條第一項說明,「研究生修滿畢業所須學科學分,經指導教授同意,得申請發表論文大綱」,
故須修滿畢業學分者才能申請;若當學期有修滿學分,當學期即可申請。
🌟即日起至116年1月12日(二)下午4時前提出申請表
🌟116年1月28日(四)前辦理完發表,116年2月26日(五)繳交評議表及內容紙本資料

相關辦理細項,請參考附件說明辦理,謝謝您
若有未盡事宜請來電(07-7172930 #2531)
或E-MAIL(ui@mail.nknu.edu.tw)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