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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辦法業經114年6月4日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114年7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140071252號函同意備查。
二、檢附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修正全文暨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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