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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輔系與雙主修 - 轉系公告

2022/2/9|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暨轉系申請事宜。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暨轉系申請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辦日期:自111年2月21日至111年3月1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表各項資料應填寫完竣,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教務處和平教務組(和平校區學系)或燕巢校區教務組(燕巢校區學系)彙辦。

三、師資培育生轉入非師資培育學系、並行學系時,即喪失其師資培育生資格。

四、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名額有缺額時方得招收轉系生。

五、公費生如欲轉系,於轉系確定時,須放棄原公費生資格。

六、申請表及各學系轉系標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