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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函文檢送「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案
一、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該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該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二、本校大專生申請「大專生計畫」前,應先將佐證送至系所承辧人審核無誤後,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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