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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資訊]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及雙主修事宜

發佈人員:管理者|公告日期:2025/1/22

主旨:公告本校114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及雙主修事宜。

依據: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以及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公告事項:

一、受理日期:114年2月17日至3月7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路徑:本校單登平台→課業→學生課後→輔系/雙主修申請。

三、各項資料填寫完竣後印出申請書,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所屬教務組(和平或燕巢)彙辦。

四、修習特殊教育學系輔系者,依師資培育法規定仍未具特殊教育類科師資生資格。

五、陸生申請輔系、雙主修應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

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校修讀輔系辦法、輔系科目學分表及雙主修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