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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訊服務 - <日夜互選>

日夜互選之原則規定

  1. 日夜互選,以不超過該學期修課總學分三分之一且為選修科為限,唯雙主修、轉學生、轉系生、重修生及應屆畢業生狀況特殊時,可專案簽准辦理。

  2. 夜間研究生應優先選讀在夜間所開之選修課;夜間未開之選修科目,方准到日間部選修。
  3. 日、夜間部如有相同名稱之選修課,則不得日夜互選。
  4. 加退選後學分不得超過或少於規定之學分數,時間亦不得有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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