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品德教育優良學生獎學金申請事宜,如說明。
說明:
一、依本校品德教育優良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大學部(二~四年級學生)。
三、申請資料送審時間:凡符合資格學生,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書、前學期成績單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系辦;各系請於115年3月20日前將推薦人選,送交各學院。
四、推薦截止日:各學院請於115年3月27日前遴選最優一名,送交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彚辦。
五、各學院獲獎學生每名獎助新臺幣4,000元整,共計六人,合計2萬4,000元整;本經費擬由陳前學務長密桃教授捐贈之品德教育優良學生獎學金支應(計畫代碼DONATE1213)。
※申請要點及申請書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