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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招生]
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複審(口試)公告

發佈人員:管理者|公告日期:2023/11/3

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複審(口試)公告
複試日期:1121110(星期五) 上午0900分起
報到地點:本校和平校區綜合大樓二樓4220教室。
口試地點:人文社會組→本校和平校區綜合大樓二樓4204教室。
                      自然科學組→本校和平校區綜合大樓二樓4203-2教室。
注意事項:
()請攜帶口試證及有照片之證件(:國民身份證、健保卡、駕駛執照等),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各組口試時間最晚前二十分鐘報到及簽到,於休息區安靜等候。
()請每位考生依序進場,並於前十分鐘至預備區預備,若有缺考者則往前遞補。
()請每位考生將手機等通訊器材關機,再進入口試會場。考生口試結束即可離開,請勿於休息區或試場區逗留討論,以免影響其他應考生之權益。
()每位考生口試時間共10分鐘。
      (1)自我介紹、讀書計畫為5分鐘,並在第4分鐘時響鈴一聲。
      (2)問題答覆為5分鐘,並在第9分鐘響鈴一聲。
()口試順序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