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經營學系碩士在職進修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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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單位:進修學院教務組、綜服組
本校首頁>行政部門 >進修學院>教務組>檔案下載>課務相關(請使用google Chrome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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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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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單位:進修學院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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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入學開課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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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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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選課申請表(請於加退選截止日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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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依序經授課教師、導師或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於加退選截止日前送至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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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課程請學生自行加選,若無法加選者請於申請表單上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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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選課程申請表(表格下載→教務組→棄選課程申請表(進修學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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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班學生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表格下載→教務組→碩士學位班學生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以辦理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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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夜互選課程選課表(表格下載→教務組→日夜互選課程選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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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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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指導教授指導學生人數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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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研究生指導教授申請表【PDF】:本表單給指導教授簽核後送系辦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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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線上申報:請於每學期規定之時間內上網填報「指導教授」、「論文題目」(一定要有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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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單一登入平台」→畢業離校→論文系統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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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僅可申報一次,不得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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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申請表+線上申報=完成指導教授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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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研究生論文研究領域暨晤談表【PD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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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先填寫「論文研究領域暨指導教授晤談表」與欲提交之指導教授先進行討論,於論文發表前交至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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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指導教授與學生論文討論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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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單(表格下載→教務組→研究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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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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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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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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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請參考:論文計畫發表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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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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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月17日前,論文發表完成日期113年1月31日前,逾期者,應按「計畫發表與論文口試不得在同一學期舉行」之規定,順延至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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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申請截止日期113年7月17日前,論文發表完成日期113年7月31日前,逾期者,應按「計畫發表與論文口試不得在同一學期舉行」之規定,順延至下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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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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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發表日二週前申請(且須於截止日前申請),填寫「論文計畫發表申請書【PDF】【DOC】」,請指導教授簽名並請指導教授敦請一位評論教授後(不需評論教授親簽),送系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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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核准後,由系辦排定發表教室並公告於系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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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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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器材,發表當日到系辦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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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當日需使用之餐點、水果、茶水、面紙、紙杯、原子筆、教授交通安排(例如:辦理臨停證)…等,由發表人自行準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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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費用:由發表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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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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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復原,電源關閉,鎖門,key歸還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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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表單交回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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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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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月17日前,論文考試完成日期113年1月31日前,畢業離校辦理自113年1月15日~2月29日截止截止。逾期者,畢業日期順延至下學期(須辦理下學期繳費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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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申請截止日期113年7月17日前,論文考試完成日期113年7月31日前,畢業離校辦理自113年6月24日~8月29日截止。逾期者,畢業日期順延至下學期(須辦理下學期繳費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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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考作業說明:口考日二週前提出申請(且須於截止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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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文考試申請表暨論文題目核定表一份(申請說明可參考:單登論文系統操作說明(2021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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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登入平台登錄→選擇畢業離校→論文系統→申報論文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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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論文中、英文題目與第一次口試日期→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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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指導教授及2位口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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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論文考試申請表暨論文題目核定表」備好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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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績單:教育大樓1樓機台申請或進修學院教務組(教育大樓1樓)申請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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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創例比對報告【繳交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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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例比對報告表【WOR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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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給指導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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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為≤25%(108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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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系統之設定如下:經本系110.10.06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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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切結書:請於單一登入系統登錄完口考申請後,即可於列印功能選項下直接點選下載後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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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術倫理修課證明-中文版乙張:學術論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之規定(106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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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資料備齊後→整份給指導教授→並請指導教授在「論文考試申請表暨論文題目核定表」之「指導教授意見」請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系辦並告知系辦以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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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告知口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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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委有更換請於口考前一週告知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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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委員是否需車證?(請自行確認校外委員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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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委員之聘函是否需要紙本?若是要電子檔要寄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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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確認上列資料無誤後,系辦安排口考教室並公告於系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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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試委員費用一律由學校採用匯款方式支付(教務處支付),請同學於口考當天協助校外口試委員填寫「領據」(注意:身份證字號、局號(銀行帳號及分行代碼)、帳號、戶籍地址一定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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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試委員需要申請交通費請先行告知,以便請示學校是否有經費申請(台南、高雄、屏東無法申請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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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口試當天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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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器材,當日到系辦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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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系統拿相關表單:核對是否有「聘函」、「考試評分紀錄」、「審定書」、「修正表」…等資料,並且確認題目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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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準備茶點(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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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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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復原,電源關閉,key歸還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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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考試評分紀錄」、「審定書」、「領據」交給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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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相關單位:進修學院綜服組、進修學院教務組、圖資處、實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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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畢業離校辦理自113年1月15日~2月29日截止,逾期者,畢業日期順延至下學期(須辦理下學期繳費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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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畢業離校辦理自113年6月24日~8月29日截止。逾期者,畢業日期順延至下學期(須辦理下學期繳費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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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服—進修學院綜合服務組(電話:07-7172930 分機:3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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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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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手續—本系(電話:07-7172930 分機: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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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資料先給指導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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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先連絡系辦告知要辦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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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準備下列資料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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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校同意單(+指導教授簽名[兩位(含)以上指導教授均需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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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試委員意見及修正狀況報告表 (+指導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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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論文修改後的原創例比對報告【繳交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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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例比對報告表【WOR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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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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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為≤25%(108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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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系統之設定如下:經本系110.10.06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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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引用資料: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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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參考書目: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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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比下列數值還小的來源: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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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裝論文乙本:題目應與「口考簽名頁」上論文題目一致,可雙面列印、內含審定書影本、其他依圖資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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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有借用系上圖書,請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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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資料確認無誤後→珍重再見,跑下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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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手續—圖資處(和平圖書館,電話:07-7172930 分機: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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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上傳,請收到上傳通過通知後在印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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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請依該單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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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實習與就業輔導處(電話:07-7172930 分機:146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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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進修學院教務組(電話:07-7172930 分機: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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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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